宣州区环保局建委联合举办依法行政知识讲座


日期:2009-12-8 10:15:48 来源: 宣城环保 浏览:940次
12月4日下午,区环保局、建委在四楼会议室联合举办依法行政知识讲座,邀请区政府法制办方主任宣讲《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》。区环保局、建委机关全体同志参加讲座。
   2008年5月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》,专门就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问题作出部署和安排,以进一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。《决定》从充分认识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、大力提高市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、完善市县政府行政决策机制、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、严格行政执法、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、增强社会自治功能、加强组织领导等八个方面作了规定。
   方主任结合自身多年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理论和实践,着重介绍了国务院《决定》出台的背景、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。他认为,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,主要从四个方面做起:一是完善制度。要用制度来管权、管事、管人,用制度来规范、约束和引导行政机关的行为,防止滥权专断,提高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。二是强化监督。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、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监督的同时,注重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,积极推进政务公开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,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。三是严格责任。要加强对行政决策、行政执法等行政管理环节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,加快实行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,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。四是树立理念。思想理念是先导,各级领导干部、行政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,通过学习培训、任前考试、准入资格等多种形式提高培训效果,将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情况、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,强化公务员的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。
   方主任的讲座理论联系实际,生动、精彩、深刻,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国务院《决定》的精神实质,推进建设、环保系统法治建设大有裨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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